编辑: 5天午托 | 2013-11-12 |
限期整改期为
1 年,整改期满,根据再次考核评估结果,作 出整改合格或撤销博士后创新基地的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截止期限为
2019 年12 月31 日. 附件: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 -
8 - 附件 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 申报单位全称:单位所属行业: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联系
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9-申报须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企事 业单位申请设立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企事业单位规 模足以支撑博士后创新基地建设;
(二)具有专门的技术研究部门或科技开发机构,并与相关高校 或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
(三)拥有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具有理论创新或技术创新的 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单位设立专门的博士后管理机构,与博士后人员建立合法 的劳动关系和技术开发协议,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 必要的生活保障. 凡建有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 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或承担重大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的单位,以及有博士生导师参与的科技创新项目单位,可优先设立.
二、申报材料须经所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开发区) 及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三、申请单位需填写申请表一式七份,填表必须实事求是,认真 详实,不可虚报或留空,如没有内容可填,请填上 无 .表中如有需 要详尽说明的重要批件可附少量纸页,本表一律用 A4 纸填写.
四、所有制填写 国有 、 非国有 .
五、申请表原件可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笔正楷书写. -
10 - 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资助资金管 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 则,根据《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特制定 本办法.
二、资助项目 第二条 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资助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新设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奖励;
(二)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博士后人员安家补助;
(三)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科研项目资助.
三、资金预算 第三条 市财政局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博士后创新基地建设 补助. 第四条 市人社局每年根据工作安排,提出博士后创新基地 工作经费需求计划,报市财政审核.
四、资金拨付程序 第五条 市人社局按照工作进展,每半年向市财政局报送资 金申请文件,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按照具 体工作项目实际情况, 逐项将资金拨付到各博士后创新基地基本 户,由各基地按规定用途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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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资金管理 第六条 新设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奖励
(一)奖励标准 对新设立的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 励.
(二)奖励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市人社局批准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基地. 2.必须具有专门的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 健全的博士后工作 制度. 3.必须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博士后制度管理规定, 大力支持本 单位的博士后科技创新工作. 4.必须承诺兑现给予所招收的博士后的各项生活待遇和科 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