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3-11-16 |
⑦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9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 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约定之外, 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 他义务.
2、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3、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和人士 ①公司董事会;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及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 提议;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0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 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九)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 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 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