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11-30 |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3,320,398股, 其中赞成票为193,320,398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票为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0%;
弃权票为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 ( 七)、审议通过了 《 2014年度财务预算议案》;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3,320,398股, 其中赞成票为193,320,398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票为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0%;
弃权票为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 ( 八)、审议通过了 《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75,281,133股,其中赞成票为75,281,133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票为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0%;
弃权票为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 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广州中大控 股有限公司、何蕴韶先生、周新宇先生、程钢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 九)、审议通过了 《 关于修改的议案》;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3,320,398股, 其中赞成票为193,320,398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票为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0%;
弃权票为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 根据 《 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 ( 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 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了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胡志勇、徐爱民、王华东2013年度述职报告.胡志勇先生代表三位独 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详尽汇报了各自在2013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 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的情况. 《 独立董事2013年度 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韩思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 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为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 关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合肥三洋 编号:2014-017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