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3-11-30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 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市部函〔2007〕37 号)及 安徽监管局 《关于做好辖区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 工作的通知》 (皖证监函字[2007]75 号)文件精神,合肥荣事达三洋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严格对照《公司法》 、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 《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 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汇报(详见附件) .

附件 1: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附件 2: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自查事项报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四日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公司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 《关于做好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制订并完善了《公司章 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一系列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参照其他优秀上市公司治 理做法,公司认为存在如下几点有待于改进的地方:

1、公司尚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在此次整改计划中,将结合证监会的 最新要求,对以上制度文件进行修改;

2、公司董事会成立的专项委员会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没 有得到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结合各专项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各委员 进行培训,充分发挥专项委员会的作用.

3、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不够,今后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 中小投资者沟通,以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2000 年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

24800 万元,其中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0.24%, 日方股东所持比例占公司的 49.16%.

2004 年6月21 日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04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于2004 年7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2006 年,我公司根据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 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证监会关于股改 涉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有关实施 细则等文件,认真做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2006 年3月23 日获商务 部以商资批(2006)933 号文关于同意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3300 万元. 截止

2006 年末,公司总资产 71408.5 万元,净资产 54082.8 万元,每股收益 0.15 元.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新的《公司法》 、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 、 《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 、 《总裁工作细则》 ,制订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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