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3-12-13 |
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 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 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 购的投资者. (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 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 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 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 足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 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 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 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出现上述情况时,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 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 十一)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 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 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5月17 日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 A43 版) 特别提示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我乐家居 、 发行人 或 公司 )根据《 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121 号])( 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 规范》 ( 中证协发[2016]7 号) ( 以下简称 《 业务规范》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 证协发[2016]7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 中证协发[2016]7 号)( 以下简 称 《投资者管理细则》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 《 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 )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 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