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3-12-17 |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时,可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减;
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数额小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时,可将节约的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第
5 至7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 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及
201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 年第一 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批准公司在适当时候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及
201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告和通函 披露前的核定, 以及确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具 体事宜.
(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如下:
4 1.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4.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5.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二)公司
201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如下: 1.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公司
201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如下: 1.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3月8日5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2)第276 号 (第一页 共二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铝业 )分别于2007年4月和 2007年1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合称 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 中国铝业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结论.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国铝业截 至201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国铝业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