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3-12-18

也可以对某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投给其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 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或对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投给其持 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部分表决权. 股东给予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全部赞成与反对的表决票之和不可 超过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如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 该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

如 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该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 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所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且赞成票数超过 -

2 - 反对票数者,为中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如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中选的独立 董事不足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对未中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进行新一轮投票.如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前述规定进行新一轮的独立董事选 举投票时,应当根据每轮选举中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的累积表决票 数.

九、按《公司章程》规定,大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 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十、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 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

3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5月13日13:30

(三) 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 宁波港大厦四 楼会议中心

(四)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6日(星期一)

(五) 会议期限:半天

(六)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方式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

2013 年5月6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在履行必要的 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 证律师.

(八) 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 理.

二、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办法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 -

4 - 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出席 会议的股东请于

2013 年5月9日-10 日8:30-11:30,12:30-16:00,到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 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 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805 室(邮编:315800)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议程

(一) 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三) 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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