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4-01-02 |
给出主要加工装 备清单(型号、规格、工作能力范围、精度等) . ②主要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专业配备. 1)总体描述: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以及技术人员各专业配置人数,主要技 术人员的专业配备、 能力和经验必须能覆盖所申请从事制造活动的全部技术内容. 2)焊工、焊接操作工能力的基本情况:列出持证焊工、焊接操作工基本情况 清单,并附焊工、焊接操作工证书复印件. ③有关工艺评定及工艺试验准备情况(包括焊接、灌铅、成形、热处理等工 艺试验和工艺评定) . 1)现有工艺试验和工艺评定情况. 以往产品制造过程中已进行的各项工艺试验和工艺评定情况, 并列出试验项 目清单,同时提供一份完整的工艺评定报告. 2)拟进行的工艺试验和工艺评定. 检验与试验能力的说明. ①主要的检验与试验装备清单. 列出理化试验、 无损检验、 试验等主要装备清单 (包括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检测能力或范围、检测精度等) . ②理化检验能力情况. 1)列出申请的目标产品需做的理化检验项目清单,并说明本单位能完成的 项目. 2)列出从事理化检验工作的人员清单,包括姓名、年龄、专业、学历、职 称和从事检验的经历;
考核和持证情况,并附理化检验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③无损检验能力情况. 申请目标产品需做的无损检验项目以及本单位能够进行的无损检验项目, 列 出从事无损检验工作的人员清单,并附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需要进行分包的项 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等. ④试验条件及情况. 1)列出申请的目标产品需做的试验的项目清单,并说明本单位能够进行的 项目. 2)描述从事产品试验人员基本情况. 有关标准规范的执行能力. ①申请的目标产品制造活动中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清单. ②说明所述标准规范的配备情况、学习情况或相应培训计划等. 关键物项采购及分包活动的情况说明. ①关键物项采购及分包活动的内容、范围、责任及接口关系. ②关键物项采购及分包单位与活动有关的技术能力和资质的说明.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必要说明材料. (3) 申请文件应一式四份, 并附电子版. 须用 A4 纸张双面打印, 胶订成册. 申请公文与申请资料应分别装订. 1.7审批流程 1.7.1 申请 申请单位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公 文以及相应的申请文件. 1.7.2 受理 (1)受理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 至11:30,下午 13:30 至16:30,咨询 电话见 联系方式 . (2) 国家核安全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合格的, 予以受理, 并以项目官员文形式(格式见附件 3)通知申请单位;
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 受理,并以核安全局函形式通知申请单位. (3)受理后,国家核安全局以项目工作任务单(格式见附件 4)的形式委托 主审单位进行技术评审, 主审单位按照国家核安全局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评审 计划. 1.7.3 技术评审 国家核安全局组织主审单位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括文件审查、审评对 话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技术评审的基本过程如下: (1)在国家核安全局受理后,主审单位在
30 日内,提出审查问题并报国家 核安全局, 经会商确认后, 由国家核安全局以项目官员文的形式转发给申请单位. (2)申请单位应及时对审查问题做出回答、解释,必要时对申请材料作相 应补充,并正式报送给国家核安全局,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