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4-01-04 |
0 2 2年年底,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分类完成就地改 造、退城入园、转型转产或关闭退出任务.
二、严格行业准入,压减过剩产能 ( 一)优化区域布局,严格行业准入
1 .时间节点:2
0 2 0年年底前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 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 产能过剩产业项目,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2 .主要任务: (
1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双控 及煤炭消费减量 目标任务、污染物排放等总量控制要求,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 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 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 环境风险项目.要加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集中整 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 ―
4 ― (
2 )各县 ( 市、区)要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要 求做好 三线一单 (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 装备、工艺和产业目录. (
3 )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 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 ( 甲醇、合成氨) 、焦化、铸造、铝用 炭素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 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禁止新增化工园区,一律 不批园区外新建化工企业,对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 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一律不批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
4 )落实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不得承接不符合环 保政策、产业政策的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 (
5 )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不再实施省内产能置换, 可根据需要实施骨干企业内部改造升级的装备大型化置换.
3 .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 二)加大产能压减力度
1 . 加快压减产能 (
1 )时间节点:2
0 2 0年年底前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 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 (
2 )主要任务: ―
5 ― ①贯彻落实国家、省更新的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依 法制订更加严格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 ②严防 地条钢 死灰复燃. ③退出中心城区电解铝产能,淘汰单厂规模2 0万吨/ 年以下 产能. ④退出1 0万吨/ 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企业. ⑤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退出单套装置3 0万吨/ 年以 下的合成氨产能. ⑥淘汰2
0 0 0吨/ 日及以下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直径3米及 以下水泥粉磨装备 ( 特种水泥除外) . ⑦按照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进一步 压减水泥、耐火材料、铸造等行业产能. (
3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管理局
2 . 关停退出环保不达标企业 (
1 )时间节点:2
0 2 0年年底前全面关停退出环保不达标企 业. (
2 )主要任务:实施炭素、棕刚玉、陶瓷、耐火材料、砖瓦 窑、铸造等高排放行业达标整治,对不能达到相关标准、改造升 级无望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停产限产、关停退出.关停退出未 ―
6 ― 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