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4-01-04 |
3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三、加快搬迁改造,实施提标治理 ( 一)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
1 . 时间节点:到2
0 2 2年,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分类完 成就地改造、退城入园、转型转产或关闭退出任务.其中,对就 地改造的企业2
0 1 9年上半年启动,2
0 2 0年底前完成;
转型转产 的企业2
0 1 9年上半年启动,2
0 2 1年底前完成;
退城入园的企业
2 0
1 9年底前启动,中小型企业2
0 2 2年底前完成搬迁入园,大型 和特大型企业2
0 2 5年完成搬迁入园;
对关闭退出企业2
0 2 0年底 前完成.
2 . 主要任务: (
1 )明确方法步骤.各县 ( 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城市建成 区内现有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焦化、铸造、炭素、化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严格 依照行业排放标准确定重污染企业名单,积极协调可以承接搬迁 企业的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统筹制定本地区重污染企业搬迁 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就地改造、退城入园、转型转产和关闭退出 的实施范围、工作目标、进度安排、组织方式、职责分工、资金 筹措、承接园区、职工安置、补偿标准、保障措施等. ―
7 ― (
2 )依法合规推进.各县 ( 市、区)政府要积极推动重污染 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工作,加快搬迁改造项目审批进程,帮助企业 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