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4-01-05 |
2015 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9月14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674 号),公司已按照相 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回复,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审核意见 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审核意见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的非法占地事项,
2014 年年报中会计师对此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半年报披露, "2015 年太原市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市政府召开了两次专题会,积极推进解决该地 使用权证办理过程中的问题".
(一)关于解决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事项的基本方案、面 临的问题、目前进展情况以及预计完成时间.
(二)半年报显示,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子 公司,今年上半年已经试生产.请补充说明试生产的基本情况、对公司经营业 绩的主要影响,以及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并充分说明相关不确定因素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回复说明:
(一)关于解决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事项的基本方案、面 临的问题、目前进展情况以及预计完成时间. 根据山西省政府、太原市政府关于太原西山综合整治的要求,2009 年3月11 日太原市人民政府以并政函[2009]10 号向山西省环保局出具关于太原狮头集 团搬迁选址问题的意见,同意搬迁选址确定在西山后山;
2009 年11 月9日山西 省环境保护厅经晋环函[2009]552 号关于《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异地搬迁
2 45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1 年6月1日太原市城乡规划局以并规设字[2011]161 号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规划条 件通知书,拟规划建设用地位置、范围、竖向界限:化客头煤矿以东、大卧龙以 北、东风水泥厂以西、电石厂采矿区以南;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2011 年6月9日出具关于太原西山综合整治狮头集团搬迁地块土地利用情况的说明:拟用地 40.66 公顷,其中农用地 24.53 公顷(为林地) 、集体建设用地 1.5 公顷、未利 用地 14.63 公顷(为裸地) .太原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该项目搬 迁用地
40 公顷,并已在万柏林区规划中得到落实;
2011 年7月5日山西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字[2011]536 号向太原市经信委出具山西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搬迁工程 2X4500T/D 新型 干法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在太原市 万柏林区西铭石灰石矿山的工业场地内建设采用双系列五级旋风预热器带在线 喷腾式分解炉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核准后,我公司首先通过万柏林区政 府支付了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款
2807 万元.但是,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所需地 界确权时,遇到了国有林地与农村土地的争议问题.于是,太原市政府责成万柏 林区政府来协调解决确权问题.2014 年1月26 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政府专题召 开搬迁项目用地协调会, 会议决定由太原市万柏林区国土局牵头协调办理我公司 用地手续,并要求限期办理完毕.但是,因土地确权涉及的单位多,所以未能按 时完成.在此情况下,太原市万柏林区国土局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