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4-01-10 |
(3) 供应施工设备及特定材料;
(4) 购买材料及消耗品;
(5) 供应管理、技术及劳动人员;
(6) 提供建筑设备及材料运输及相关服务;
(7) 提供地盘上水、电及相关设施、临电设备、设施及维修工作;
及(8) 提供综合服务,包括办公设施、通讯、员工生活设施、保安、保险费用及其他杂项 服务;
及(9) 提供中核二三海外可能不时要求之有关其他建筑工程. 框架协议为一项总协议,当中载列中核二三就建设项目为中核二三海外进行建筑工程之 原则,硕┰挤浇腹┝⒌ザ赖姆职榛蛑泻硕M饪赡芤笾泄仄渌 厘定具体条款 (包括合同价值) .订约方已根蚣苄槎┝⒎职,当中订明中核二 三就建设项目须予进行之建筑工程之具体条款.有关进一步资料,请参阅下文 「分包协 议」 一节.根蚣苄,订约方一致认为,该等具体条款须公平合理,并按照不逊於中 核二三海外就类似建设项目获独立第三方提供之条款之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先决条件 框架协议须待取得海工英派尔就根ㄉ韬贤蛑泻硕职ㄉ柘钅恐夂蠓娇勺 实及生效.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取得有关同意. C
3 C 分包协议 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交易时段结束后) 及订立框架协议后,中核二三海外 (本公 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与中核二三订立分包协议,,
中核二三海外按框架协议之规定 厘定中核二三为建设项目提供建筑工程之具体条款.分包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日期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交易时段结束后) 及订立框架协议后 订约方 (1) 中核二三海外;
及(2) 中核二三. 於本公告日期,中核二三香港持有本公司约28.25%股权,连同与其一致行动人士中核投 资合共持有本公司约37.66%股权.中核二三持有中核二三香港100%股权,因此按照上 市规则之涵义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期限 分包协议自中核二三海外就向中核二三分包建设项目取得海工英派尔之同意当日 (即二 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起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或建设项目完工后中核二三海外 取得主承包商发出之验收合格证书之日期 (以较后者为准) 或中核二三海外与中核二三可 能协定之有关其他日期为止. 交易性质 根职,中核二三同意提供 「框架协议」 一节 「交易性质」 分段所载列之服务,而有 关工程之具体要求载於分包协议. 先决条件 框架协议须待框架协议生效日期 (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后方可作实及生效. C
4 C 其他主要条款 分包协议之其他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1. 中核二三须负责建设合同所载中核二三海外须予完成之工程 (除非中核二三海外另 有指示) ,亦须遵守海工英派尔提供之招标文件. 2. 分包协议之总合同价值为人民币7,780,895.25元 (相当於约港币9,589,115元) ,而根 职橹贤劭罱芍泻硕M獍凑战ㄖこ掏瓿山戎Ц队柚泻硕. 中核二三海外将在其收到海工英派尔所付建设合同项下之相关款项后按工程完成进 度向中核二三支付有关工程款.倘地盘拥有人或海工英派尔要求改动建筑工程,这 会导致改变海工英派尔及中核二三海外之合同价值,则中核二三海外及中核二三须 就分包协议之合同价值进行相应磋商.中核二三将自行缴纳本身的税项. 3. 中核二三海外可酌情决定设备及材料是由其直接供应还是由中核二三购买.倘由其 本身直接购买,则中核二三海外有权相应调整分包协议之合同价值或中核二三的相 关施工费用. 4. 尽管订立分包协议,但中核二三於担保协议项下之责任将不受影响.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