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4-01-21 |
二、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交清. 第七条 伤残程度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手术意外或麻醉意外造成身体伤残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 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 度的资料. 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 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手术意外或麻醉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 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第八条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国寿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A 款)利益条款(第三页)?
一、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利文件;
6.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二、申请伤残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 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4. 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 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三、申请并发症保险金或新生儿损伤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接受诊疗的保险单载明医院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 据,诊断证明需加盖医院医务处或医院从事医疗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公章) 、病历资料;
4. 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 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第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但自被保险人分娩之时起,投保人不得要 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成立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一、投保人解除本合同;
二、被保险人及附带被保险人全部身故;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事项. 因上述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如未发生过任何保险金给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公 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 成被保险人及附带被保险人全部身故的, 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作为被保险人及附 带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如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或依本合同约定应进行保险金给付的, 本公 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释义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 伤害. 手术意外:指手术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意外和并发症. 麻醉意外:指手术期间由于麻醉操作、麻醉药物的作用、手术的不良刺激(例如神经反 射)导致的医疗意外和并发症. 伤残:因意外伤害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国寿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A 款)利益条款(第四页)?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吗啡、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但不包括由医生 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 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专科医生:指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