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1-27 |
20000 万元 和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两个约束条件同时成立的情况下,提取设立中长期激励基金,实现对公司关键员 工的激励和约束.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激 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稳定发展关键员工队伍,充分调动中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关键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长期激励基金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滚动进行, 每个周期结束后可以 进行调整;
如一个周期结束后董事会未决定调整,则可以进入下一个周期.
第二章 激励对象 第三条 本次中长期激励的对象包括下列人员: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级中层管理骨干;
(三)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人才和管 理骨干;
(四)应当予以激励的其他关键人员.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由尖峰集团中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拟定, 经公司办公 会审核后, 报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批准, 每年动态调整. 如果激励对象的职务、 岗位等发生变动,激励对象名单应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本管理办法激励对象:
(一)最近三年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三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不适宜激励的对象;
(四)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的.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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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激励基金的计提 第五条 中长期激励基金提取条件
1、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000 万元;
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同时达到上述两项指标时,才能提取该年度的中长期激励基金. 第六条 中长期激励基金计算方法 中长期激励基金每年提取一次,激励基金(F)由基本激励基金(M)与增 长激励基金(N)组成.F=M+N 按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一)在第五条规定的两个约束条件成立,当年度净利润(K)未超过前三 年平均净利润(K0)时,按年度净利润(K)的3%提取当年激励基金(F) . F=K*3%
(二)在第五条规定的两个约束条件成立,当年度净利润(K)超过前三年 平均净利润(K0)时,当年的激励基金(F)为基本激励基金(M)与增长激励 基金(N)两项之和.F=M+N 计算方法如下:
1、 按前三年平均净利润 (K0) 的3%计算当年基本激励基金 (M) , M= K0*3%
2、对净利润增长部分,按以下方式计算增长激励基金(N) . 净利润增长额(KZ)=年度净利润(K)―前三年平均净利润(K0) 净利润增长率(R)=年度净利润增长额(KZ)/前三年平均净利润(K0) 净利润增长率(R)分段 增长激励基金提取比例 R≤20%部分 5% 20%50%部分 9% 增长激励基金(N)按以上各段的提取比例分段计算. (1)当R≤20%时,N= KZ *5% (2)当20%50%时,N= K0*20%*5%+ K0*30%*7%+(KZ―K0*50%)*9% 第七条 公司将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