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1-27 |
9 号――职工薪酬》 和中国证监会 《公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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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2 号――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提 取》 、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提取激励基金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的复函》等有关监 管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进行成本计量和核算.当年度提取的激励基 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且计入当年度的工资总额. 第八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当年不得提取激励基金:
(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处罚.
第四章 激励基金的管理与权限 第九条 股东大会为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最高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本办 法. 第十条 董事会为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管理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订《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或修正案;
(二)审议批准《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
(三)股东大会授予的关于中长期激励基金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订《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
(二)审议批准《中长期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
(三)批准激励对象名单;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中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由公司部分高管人员以及 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中长期激励基金的日常管理;
(二)提出《中长期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
(三)负责激励对象的考评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考评情况;
(四)负责激励基金的分配发放;
(五)董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要求的其他工作.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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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激励基金实施的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办法后, 在实施周期内, 每年根据公司业绩 情况,考核提取中长期激励基金. 第十四条 中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 务指标完成情况, 计算当年激励基金金额,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据此制定 《中 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五条 中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当年的职务级别、 任职 时间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如果当年激励对象的职务、岗位等发生变动,应作相 应调整) ,提出《中长期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第十六条 激励基金可以以现金方式后延滚动发放;
经董事会批准也可以寻 求其它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激励方式进行兑现. 现金方式后延滚动发放: 在实施周期内,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考核提取该年 度的中长期激励基金, 从提取的次年开始每年向激励对象发放其获授激励基金的 20%,以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滚动发放. 中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应根据 《中长期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建立各激励 对象的激励基金台账,并负责办理激励基金的发放等相关手续.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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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现金方式后延滚动发放示意表 T+1 年T+2 年T+3 年T+4 年T+5 年 延续 T 期 发放第 T 年激励基金 的20% 发放第 T 年激励基金 的20% 发放第 T 年激励基金 的20% 发放第 T 年激励基金 的20% 发放第 T 年激励基金 的20% T+1 期 发放第 T+1 年激励基 金的 20% 发放第 T+1 年激励基 金的 20% 发放第 T+1 年激励基 金的 20% 发放第 T+1 年激励基 金的 20% 发放第 T+1 年激励基金 的20% T+2 期 发放第 T+2 年激励基 金的 20% 发放第 T+2 年激励基 金的 20% 发放第 T+2 年激励基 金的 20% 延续至 T+2 期激励基金 发放完毕 T+3 期 发放第 T+3 年激励基 金的 20% 发放第 T+3 年激励基 金的 20% 延续至 T+3 期激励基金 发放完毕 T+4 期 发放第 T+4 年激励基 金的 20% 延续至 T+4 期激励基金 发放完毕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