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02-05 |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政部于
2018 年6月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 以下简称 "新 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 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 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 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 规定, 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7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 已重新表述.对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 "研发费用"564,836.44 元,减少"管理费用"564,836.44 元;
对2017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 公告编号:2019-008 564,836.44 元,减少"管理费用"564,836.44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79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华俐、高佳玲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19-008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正蓝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