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03-08 |
第一章 引进标准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高层次创新 创业人才,是由我市企事业单位、各类开 发区和工业园区引进的符合本办法第
二、 三条条件的海内外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 ( 团队). 第二条 高层次创新人才应为下列 人才之一: 1.领军人才. 主要是指拥有国际先进 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熟悉相关领域发展 状况和国际规则, 能引领岳阳产业发展、 带来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重量级人才. 具体包括以下类型人才: 一是中国科学 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经认定代表国 际或国内学术研究最高层次的专家;
二是 具有国际一流专业水平的国家 千人计 划 专家及与其层次相当的国家级人才工 程人选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
三 是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国 家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获得者 ( 排名前 三)、二等奖获得者 ( 排名前二),或条件相 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
四是人文社会 科学领域国内著名、 国际知名的专家学 者. 2.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是指具有 优良教育、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丰富,行业 认可度较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包 括以下类型人才:一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 含国家教育部认定的 境外学历) 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 识、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有5年以上专 业工作经历,业绩比较突出,在行业内有 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具备较 强研发、实践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 具有某种特殊专长,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是在大型企业总部 ( 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企业)担任过 中层及以上职务,具有
5 年以上专业工作 经历,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 的资本运作、营销策划和经营管理等能力 的专业技术人才. 3.高成长性优秀青年人才. 主要是指 年龄在
40 周岁 ( 含)以下,具有博士以上 学历,成长性较高,专业方面发展潜力较 大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 高层次创业人才原则上应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 (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人才的创业项目应为国家、省 重点推广、发展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 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 料、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等战略型新兴 产业项目, 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要求, 具有高附加值和高成长性特点;
2.创业人才 ( 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 且其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国内领 先,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
3.创业人才团队成员有创业经验,或 曾在大型企业 ( 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 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熟悉相关 领域和国际规则, 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第二章 引进方式 第四条 引进创新人才, 采取柔性 引进或全职引进的方式. 其中,领军人才 可以采取全职引进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技 术或项目合作、聘请顾问、兼职等方式柔 性引进. 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成长性优 秀青年人才主要采取全职引进的方式. 引 进的创新人才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 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其中,柔性引 进的创新人才每年在岳工作时间应不少 于2个月. 第五条 引进创业人才, 可以采取 创业人才来岳自主创业的方式,也可以采 取创业人才与我市经济实体合资经营的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