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03-08 |
第三章 优惠政策 第六条 绿色通道政策. 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经市组织、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同意,可以采取 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第七条 安家补助政策. 全职引进 的领军人才,给予
100 万元安家补助;
高 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
50 万元安家补助;
高成长性优秀青年人才, 给予
10 万元安 家补助. 第八条 工作补助政策. 柔性引进 的领军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 予50 万元和
30 万元的工作补助. 第九条 政府奖励政策. 引进期间, 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增收方面为岳阳 作出重大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最高 可达
100 万元的政府奖励. 第十条 生活补贴政策. 全职引进 的创新人才可享受为期
3 年的生活补贴. 引进后的连续
3 年内, 给予领军人才
3000 元/人/月的生活补贴, 给予高级 专业技术人才
2000 元/人/月的生活补 贴,给予高成长性优秀青年人才
1000 元/人/月的生活补贴. 第十一条 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人才投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 资额的 10%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资助,最 高资助额不超过
500 万元. 2.对创业人才投资的企业,从企业注 册起,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 率发生利息额的 50%,连续
3 年给予贷款 贴息. 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
60 万元. 3.创业人才从事科技开发活动的,按 企业研发投入的 20%给予科研资金补助, 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市政府认定的重大 项目不超过
100 万元. 创业人才在本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