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4-03-09 |
(三)Ⅲ级:能独立承担合同额
20 万元以下,或10000m2 以下 公用工程、 公共建筑, 3000m2 以下一般工业厂房的智能化系统维修 安装.
三、制冷暖通空调专业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按其企业综 合能力,A、B、C 类划分为特、Ⅰ、Ⅱ、Ⅲ、Ⅳ五个等级;
D 类划 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
(一)类别划分 ―
4 ― A 类:集中式制冷空调设备(活塞式、涡旋式、螺杆式、离心 式、吸收式制冷和热泵机组;
蓄冷蓄热设备、蒸发冷却设备、空气 处理设备及其他系统组件等). B 类:净化空调设备(按净化等级划分). C 类:冷冻冷藏设备(按冷冻冷藏库吨位划分). D 类: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多联机、家用空调器、商 用空调机、冰箱、冷柜、制冰机和热泵热水器等).
(二)等级划分
1、A 类维修安装企业 特级:能独立承担
5 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Ⅰ级:能独立承担
4 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Ⅱ级:能独立承担
3 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Ⅲ级:能独立承担
2 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IV 级:能独立承担
1 种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2、B 类维修安装企业 特级: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
4 级及优于
4 级的净化空调系统 维修安装. Ⅰ级: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
5 级的净化空调系统维修安装. Ⅱ级: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
6 级的净化空调系统维修安装. Ⅲ级: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
7 级的净化空调系统维修安装. IV 级: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
9 级的净化空调系统维修安装.
3、C 类维修安装企业 ―
5 ― 特级:能独立承担
20000 吨(含)以上冷冻冷藏库及系统的维 修安装. Ⅰ级:能独立承担
5000 吨(含)以上冷冻冷藏库及系统的维修 安装. Ⅱ级:能独立承担
3000 吨(含)以上冷冻冷藏库及系统的维修 安装. Ⅲ级:能独立承担
500 吨(含)以上冷冻冷藏库及系统的维修 安装. IV 级:能独立承担
30 吨(含)以上冷冻冷藏库及系统的维修 安装.
4、D 类维修安装企业 Ⅰ级:能独立承担
4 种(含)以上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 的维修安装. Ⅱ级:能独立承担
3 种(含)以上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 的维修安装. Ⅲ级:能独立承担
2 种(含)以上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 的维修安装. 第九条 建筑机电维修安装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所申请资质专业、类别与等级相应的注册资金和经 营业务范围.
(二)具有必要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拥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营业场所、维修设备和设施. ―
6 ―
(四)新成立或新从事的维修安装企业须从低等级资质申报.申 报资质升级的企业,必须已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满一年以上方可申 请上一级资质.
(五)建筑机电、智能化和制冷暖通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等级 基本条件详见附表
1 和附表 2.
第三章 资质等级审批程序 第十条 申请资质证书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企业填写《江苏省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审 验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由江苏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接收申报材料、组织核实 并安排申请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实地考察等.
(三) 由江苏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组织中国建筑机电设备维 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门户网站向 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