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4-03-12 |
本技术导则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地基和基础、墙体及连接、木结构房 屋、过梁及混凝土构件修缮加固、材料要求、附件共九部分. 本技术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 术内容的解释.为使本技术导则更好地适应山东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应用的需要,各单位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发现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至山东省建筑科 学研究院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 邮编: 250031,
电话: 0531-85595277,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主编单位: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 山东建科特种建筑工程技术中心 山东建科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崔士起 成勃姜丽萍 杜涛孙建东 尹子和 孙家宏 楼昕李潭李龙李仰贤 刘岩王安主要审查人员:徐承强 徐新生 孟庆春 魏传钰 冀科峰 目录1总则.1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3
3 基本规定.4 3.1 一般规定.4 3.2 设计原则.4 3.3 修缮加固施工.4 3.4 修缮加固的验收.5
4 地基和基础.6 4.1 修缮加固方法.6 4.2 加固设计与施工.6
5 墙体及连接.9 5.1 一般规定.9 5.2 整体性加固.9 5.3 承载力加固.15 5.4 局部易倒塌部位的修缮加固.18
6 木结构房屋.20 6.1 一般规定.20 6.2 防腐与防虫蛀措施.20 6.3 修缮加固措施.20 6.4 修缮加固规定.21
7 过梁及混凝土构件修缮加固.31 7.1 修缮加固方法.31 7.2 修缮加固设计与施工.31
8 材料要求.34 8.1 一般规定.34 8.2 砌体、混凝土及其原材料.34 8.3 钢材.35 8.4 木材.35 8.5 结构胶.35 本技术导则用词说明.37 引用标准名录.38
1 1 总则1.0.1 为加强山东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工程的技术指导,规范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明确危 房改造关键节点的技术处理措施,保证农村住房结构安全,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山东省农村地区自建的既有一层和二层住房的危房修缮加固. 1.0.3 农村危房修缮加固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及施工队伍承担. 1.0.4 农村危房修缮加固应做好环境与生态保护,宜结合建筑节能改造一并进行. 1.0.5 对具有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进行危房改造时应满足国家相关规 定的要求. 1.0.6 农村危房的修缮加固,除应符合本技术导则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 及我省现行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农村危房 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 评定为 C 级的住房,不包 括农户生产、生活辅助用房. 2.1.2 农村危房修缮加固 对农村危房的承重结构、构件及其相关部分采取增强、局部更换、维修等措施,使其 满足相应安全使用要求的过程. 2.1.3 场地 工程群体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工程地质条件.其范围大体相当于自然村或不小于一平 方公里的平面面积. 2.1.4 砌体结构 由块体和砂浆砌筑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 砌体结构的统称.砌体结构的楼(屋)盖一般采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构件、木构件等. 2.1.5 木结构 由木柱、木构架作为主要竖向承重构件,生土墙(土坯墙或夯土墙) 、砖墙、石墙等 作为围护墙的房屋结构.主要包括穿斗木构架、木柱木屋架、木柱木梁房屋. 2.1.6 面层修缮加固法 在砌体墙或石墙侧面增抹一定厚度的无筋或有钢丝(筋)网的水泥砂浆,形成组合墙 体的修缮加固方法. 2.1.7 壁柱修缮加固法 在砌体墙侧面增设壁柱,加固墙体支撑部位截面及承载力的修缮加固方法. 2.1.8 配筋砂浆带 为加强结构整体性和提高墙体的抗倒塌能力, 在承重墙体中设置的不小于 60mm 厚的 水平砂浆带,砂浆带中通长配置水平钢筋. 2.1.9 型钢钢板整体加固 为加强结构整体性和提高墙体的抗倒塌能力,用以约束和连接承重墙体的型钢钢板 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