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4-03-25

(五)提高吸纳水平 扩充和挖掘公办学校资源,进一步提高随迁子女公办吸纳比 例.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 ,按照?苏州市义务教 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 ?具体要求, 科学、有序、规范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 地方,要加大区域内统筹工作力度,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励社 会力量办学,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快外来工子弟 学校提档升级等举措,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满 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加大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的力度,帮 助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六)关爱特殊儿童 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坚持普校主体,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 -

7 - 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招收的残疾学 生超过

5 人,应当设Z特教资源教室,配备专职特教教师.教育 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进 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障儿 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进特教办学点、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 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建在当地特教学校,纳入统一管理.

(七)加强学籍管理 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 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严格实行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将接受送 教上门服务的残障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操作细则,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转学条件,严禁重复建学籍.苏 州市中考认真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原则上初中毕业生均 应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

(八)落实免费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并 免费提供教科书.在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 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学校不得收取与招生有关的捐资助学 费、借读费.

(九)优化服务措施 牢固树立 教育就是服务 的理念,以服务学生、方便家长 为宗旨,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项目.认真做好电话咨询、施-8-教区公示、来访接待、学位查询告知等服务工作. 市区各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统一做好

2018 年积分入学公办学校开放和服务区域公示等相关工作. 市区各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统一于

5 月14 日起, 通过网站等形式公布

2018 年学校施教区范围. 相关 学校将各校施教区在学校门口醒目位Z张贴予以公示.

(十)其他工作要求 1.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华侨子 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侨文发?2009?

5 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 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港澳台?2008?7 号) 、 ?关于苏州市市区台 商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的若干意见? (苏教基?2004?54 号)精神,积极做好华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来苏人员 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工作. 2.根据?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 (苏发?2010?20 号) 、 ?市 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 (苏委办发?2016?96 号)有关精神,做好高层次人 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配套服务工作. 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 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苏教规?2010?2 号) 、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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