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4-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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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年度评价报告旨在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 基准日 )内部控制 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具体包括5 个公司层面流程(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和15 各业务层面流程(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 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 息系统,另外增加了关联交易、生产循环两项内容).两个层面的业务和事项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确定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单位包括:唐山分公司、邯郸分公司、承德分公司、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 的程序执行.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流程包括,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制定内部 控制评价方案、实施现场检查与评价、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编 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流程.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专题讨论、实地查验、抽样和 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 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认为内部控制评价采用的方法合 理有效,获得的的评价证据能够支持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评价工作组根据获取的证据,对内控缺陷进行认定,并按其影响 -
5 - 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组合,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 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错报的 发生.多个重要缺陷共同作用可能形成重大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多个一般缺陷共同作用可能形成一个重要缺陷. 公司对于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标准,由其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错报的重要程度来 确定,包括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 定性标准中,重大缺陷主要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 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 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主要有,未依照 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实现真实、准确目标. 定量标准中,重大缺陷是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 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包括营业收入的0.5%,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1%, 股东权益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