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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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能源管理核算的现状 兴起于
20 世纪
70 年代的市场化节约能耗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 (EPC) , 逐渐在国内得到发展, 节 能减排也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持. 随着节能型社会 建设的不断加速, 在政府政策支持的大背景下节能 服务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核算 问题不断暴露出来, 引起了会计界、 投资者以及社会 公众的关注.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众多, 目前市场主流的 业务类型有节能量保证、 节能效益分享、 能源费用托 管以及混合等. 当前, 我国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 计制度》 等会计法律法规均没有对合同能源管理业 务的财务核算给出相应的规范, 目前具有代表性的 方法主要有固定资产核算模式、 BOT 模式、 分期收 款和融资租赁等模式. 这些模式导致企业在实务中 的会计处理方法各异, 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的 可比性. 为此, 本文以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上市公众 公司的合同能源业务作为分析对象, 就该业务相关 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 例解合同能源管理核算的主要方法 案例: 新三板上市公司 A (简称 A 公司 ) 作为 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 (合同乙方) 与河北一家发电企 业B (合同甲方, 简称 B企业 ) 于2016年1月签订一 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方面的合同 《发电余热利用工 程项目合同》 . 双方在合同中达成几点关键协议. 首先, 甲方 (B) 提供项目场地、 余热资源, 乙方 (A) 负责余热发电项目的设计、 投资建设以及运行 管理整套服务. 其次, 余热发电项目通过BOT (建造 ―经营―转移) 方式展开, 项目投资以及建设相关的 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项目通过余热发电实现的收益 归乙方所有. 再次, 该项目的建设期为一年, 运行期 为十年. 建设期内乙方投入合计
9000 万元, 该项目 于2017 年1月竣工. 运行期内该节能项目每年的运 营成本为
200 万元. 合作期间乙方享有除土地外一 切因该项目形成的资产的所有权, 合作期满此类资 产所有权由乙方无偿转让给甲方. 乙方预测项目运 行期内每年带来的发电收益为
1660 万元. 根据 《关 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1] (财税 [2010]
110 号) 和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 (财税 [2016]
36 号) 的规定,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适用增值 税的税率为6%, 同时增值税享受暂免征收的优惠政 策. 合同能源管理核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1. 方法一: 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类比BOT项 目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即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CAS 14) 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CAS 15) 做出完整的账务处理. 通过上述案例的关键合同条款可知, 条款中 余热发 电项目通过 BOT 方式展开 说明 A 公司需要按照 BOT 的完整流程来实现该项目的运行, 具备了 例解 营改增 下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处理 【摘要】2016年5月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的范围正式被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 工作. 而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 我国的相关会计法规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 实践中不同 节能公司的会计处理各异. 以 营改增 后一家上市公司的合同能源业务作为分析对象, 针对当前现存的 四种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分析与探讨, 指出节能服务公司在税收减免的前提下应如何选择会计核算方法.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