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05-07 |
1 ― 关于建立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各市、县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技术 优势和智力成果, 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 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防范化解 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各类现实和潜在风险,推动 PPP 模 式更好服务全省 六个高质量 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公共 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z2015)101 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 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27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 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 意义 PPP 模式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是现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规〔2018〕19号―2―代财政改革发展的重大成果和发展方向.PPP 项目通常具有投资 金额大、合作周期长、法律和政策制度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 风险防控压力较大等特点.在全省市县财政部门建立 PPP 项目全 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 设的重要举措;
是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是促进全省 各市县政府 PPP 管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
是推动全 省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科学管理的重要保障;
是维护政府经济活 动安全、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途径;
对确保全省 PPP 项目 健康、科学、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意见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财政部门委托, 指派专业律师担任财政部门 PPP 管理常年法律顾问,或根据工作 需要担任部分 PPP 项目相关业务法律顾问的总称.建立 PPP 项目 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接受财政部门委托,通过建 言献策、审核把关、质询论证、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 式参与当地 PPP 宏观管理及 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事前、事中、事 后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 PPP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 度等方面的经验优势,为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和专业服务.有效防范和化解涉及 PPP 管理的现时或潜在各类风 险,大幅提高政府 PPP 管理能力、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法律顾问受托履职基本原则
(一)依法(规)顾问.法律顾问接受财政部门委托,从事 PPP 管理相关法律工作, 应当严格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行业自律准则及其所属机构的各类管理 ―
3 ― 规范;
应当严格按照 PPP 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等有关要 求,认真履行相应职责,高质量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并通过出具 《法律意见书》等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二)专业胜任.法律顾问应具备财政预算管理、工程建设、 政府采购、投资融资、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等 PPP 管理相关政策 知识和实操经验;
能够持续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满足 PPP 项目法律服务所要求的专业能力,不得存在任何与专业胜任能力 相背离的行为.法律顾问应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强化执业风 险管理,并对发表的 PPP 项目意见建议负责.
(三)勤勉尽责.法律顾问应当勤勉履职,审慎开展相关工 作.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过程中需要作出专业判断或发表建议意 见时,应始终保持勤勉、谨慎、尽职,在充分了解有关背景、文 件资料,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基础上,以书面等方式 提出判断结果和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