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05-07 |
(四)务实高效.法律顾问应当秉承对财政部门高度负责的 态度,主动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和以往 PPP 项目服务实操经验,坚持 政策宣传在前、风险提示在前、审核把关在前 的服务理念, 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前期风险防范提示预警;
坚持 关键节点 防控、关键条款防控、关键程序防控 的服务要求,配合财政部 门做好项目中期管理监控;
坚持 契约履行规范、争议处理规范、 程序操作规范 的服务目标,配合财政部门监督项目全生命周期 高质量实施.法律顾问应当在保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工 作效率,为财政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判断或建议意见. ―
4 ―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当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照法律法规和 政策制度对 PPP 项目持续开展依法依规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 的专业作用,将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作为 PPP 项目管理和决策的 重要依据.
三、法律顾问服务的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接受财政部门委托从事 PPP 项目法律服务 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许可证并存续五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为 PPP 项目专业服务所必需的专业律师团队和专业技 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无行业惩戒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律师事务所执业;
2. 具有较为丰富的 PPP 项目服务相关法律、 规范性文件知识 及实操经验,至少为三个 PPP 项目提供过主要法律服务;
3.近三年内无行业惩戒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律师不得 担任 PPP 项目法律顾问,并应主动回避: 1.本人、近亲属或本单位已为相关 PPP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
5 ― 或为政府方(实施机构)、社会资本方提供相关服务,可能影响 法律顾问履行职责的;
2.本人、近亲属与相关工作所涉及的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法律顾问履行职责的;
3.其他可能影响履行职责的情形.
(四)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律师不得 担任 PPP 项目法律顾问.已聘任为法律顾问的,应予以解聘: 1.以欺骗、欺诈等方式故意提供虚假资质材料获得顾问资格 的;
2.违背职业道德,不能客观公正履行顾问职责的;
3.违反保密要求,泄露参与相关工作所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 的;
4. 不能廉洁自律, 以PPP 法律顾问名义为自身或者其他第三 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或索取有关业务单位或个人财物,或谋 取其他好处的;
5.无故缺席重大履职活动两次以上的;
6.违反回避和保密规定的;
7.以法律顾问名义从事有损财政部门形象的其他活动的;
8.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四、法律顾问职责及要求
(一)法律顾问履行下列基本职责: 1.为当地 PPP 项目管理相关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 ―
6 ― 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2. 参与当地 PPP 项目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制度的起草、 论证. 3.为当地 PPP 项目在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 执行和项目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各阶段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论证 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参与当地 PPP 项目的洽谈,参与当地 PPP 项目物有所值 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政府采购文件、PPP 项目 相关合同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审查、论证、修改等. 5.为当地 PPP 项目涉及的争议事项、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 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与处理当地与 PPP 项目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 法律事务. 7.参与当地 PPP 项目规范发展相关问题的调研、培训等. 8.其他 PPP 管理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