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5-08 |
4 的激励和给付的可负担性;
推行和完善「确定提拨」的基金累积制,并透过税 务豁免及严格的监管予以配合;
推行名义账户 (notional account) 制度;
通过 合并帐户 、 统一管理 及 推出低成本养老金产品 ,提高行政效率. ( 四)对退休保障的评论和建议过去
二、三十年,有关退休保障的讨论多不胜数,其中意见可分为以下三 类U第一类是:批评退休保障安排有严重缺陷,建议政府从速改善,为长者提 供足够保障.80 年代时,较受多方接受的意见是促请政府成立中央公积金;
90 年代时,不少团体提出三方供款的退休保障计划;
千禧年代后,争取的是「全 民退休保障」. 第二类是:极力反对任何形式的全民退休保障计划.这类意见大多来自工 商界;
亦有在观念上反对任何没有设立入息和资产审查的退休保障计划,认为 这是「福利主义」.提出反对的理由包括:全民退休保障计划是政府在财政上 无法长远承担的、损害香港经济发展、加重雇主责任、及削弱传统上子女供养 父母的美德.近日,有意见认为,设立全民退休保障是向「民粹主义」屈服. 第三类是: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主张退休保障的未来发展必须审 慎行事及循序渐进.这类意见并不认同任何偏向一边的方案,也不同意退休保 障应原地踏步. ( 五)政党和关注团体对退休保障的意见政党和关注团体对退休保障的未来发展所表达的意见,显示社会人士在这 议题上确实存在严重分歧,分歧之处反映在以下三方面U 第一,是观念上「责任谁属?」的分歧.部分意见认为年老时的生活保 障、应是个人和家庭的责任,不应委托给他人,更不应由政府支付全部相关开 支;
意见常引用外国的经验,用以说明全民退休保障是行不通的.相反,部分 意见认为退休保障是公民应享的权利,年长市民不论贫富均应有权过着「尊严」的生活. 香港退休保障的未来发展研究报告―行政摘要
5 第二,是对政府在退休保障上所应扮演角色的分歧.部分意见认为,政府 只应协助经济上有需要的长者,因政府的财政资源有限,不能满足全部年长市 民的需要.相反,部分意见认为,以香港的经济发展水平,及丰厚的财政储 蓄,政府是绝对有能力和条件,为全部年长市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第三,是对「退休保障与工资关系」理解上的分歧.部分意见对全民退休 保障的理解,指的是一种与工资挂h的退休保障制度,一如发达国家和地区普 遍实行的,故认为香港一旦设立类似制度,必造成政府财政上沉重的负担,甚 至拖垮香港的经济.相反,部分意见倡议设立的全民退休保障,要求的其实是 一种年长市民共享的福利,与过往是否有工作或赚取的薪金并无任何关系;
他 们期望政府设立的,是一种全民皆享的生活保障金. 鉴於以上理解上的分歧,研究团认为:在讨论全民退休保障时,应在概 念上加以澄清,建议以「老年金」来代替,使讨论更为集中和清晰. ( 六)焦点小组收集得来的意见安排焦点小组的目的,是希望接触不同持分者,透过小组讨论和互动,收 集他们对退休保障未来发展的意见.参与焦点小组的包括退休长者、雇主、不 同入息人士、专业人士、少数族裔在职人士、自雇人士及非在职人士.以下是 研究团的重点分析U 与会者对本港退休保障制度的意见总括而言,来自不同组群的焦点小组与会者,多数认为本港现行的退休保 障制度有所不足,不能支持退休后的生活所需.大部分与会者表示,很难在退 休前为退休后的生活作出规划,因为收入不高,物价不断上涨,应付日常生活 开支已十分困难,更无法有多余金钱作储蓄.与会者普遍认为,退休后在医疗 和房屋方面的开支,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