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4-05-18 |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崔屹) 各位董事: 2017年8月21日,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为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7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7年我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自本人任职起,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 董事会、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 客观的判断,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没有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自本人任职起,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下: 1.2017年8月21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2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 立意见》. 2.2017年8月25日,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17年9月25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和中国平 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平 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增 加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审议的《关于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增加
2017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开封恒锐新金刚 石制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 力开发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 公司向化隆县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7年10月27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通过委托 贷款融资的议案》出具了《关于通过委托贷款融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7年11月16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 政策的议案》 、 《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为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6. 2017年11月23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股 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