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07-02 |
( 二) 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 三) 能源消耗计量、监测、统计情况;
( 四) 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 五) 节能产品、设备采购和使用情况;
( 六) 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 七) 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 八) 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 九)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
( 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 ―
7 ― 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技术 节能的作用.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参与公 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第四章 节能措施 第二十一条 实行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 查制度,依法需审批、核准的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含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应当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公共机构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使用高效节能 照明产品,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 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 明. 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 造,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节能服务机构的支出应当视同能源费用 进行列支. 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第二十二条 公共机构空调、电梯等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 制,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规定,除 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二十六摄氏度,冬 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二十摄氏度;
非工作时间应当及时 ―
8 ― 关闭空调设备,季节交替期间,应当少用空调,充分利用自然通 风节能. 公共机构应当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非工作时间应 当合理控制使用电梯台数和频率.提倡办公场所三楼以下不使用 乘客电梯,高层电梯分段运行,短距离上下楼不乘坐电梯. 第二十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办公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加 强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减少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 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电 子政务,加强内部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合理 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完善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系 统,减少能源消耗. 第二十四条 公共机构应当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 务车辆的使用和节能管理: ( 一) 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新能源车 辆,按照规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老旧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 制度;
( 二) 建立公务用车能耗台账,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能 耗,实行单车能耗核算;
( 三) 制定公务车辆节能驾驶规范,避免公务车辆部件非正 常损耗,减少公务车辆维修费用支出,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 第二十五条 对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机房、地下停 ―
9 ― 车场、锅炉房等场所能源消耗状况应当实行重点监测,在保障系 统、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第二十六条 公共机构食堂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优 先采用环保、节能型灶具和设施设备,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巡查 和维护管理,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实行合理配餐、节约用餐, 有效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七条 推行政府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和使用集中统一管 理,加强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设备等的集中整合和集约使用,提 高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运行成本. 第二十八条 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用节水型器具,加强供水 管网和设备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运行调节,并定期对本单位 用水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纠正用水浪费现象.鼓励公 共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和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 第二十九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公共机构与有资质、实 力强的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公共机构废旧 物品回收网络,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