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4-07-12 |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 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 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 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 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 果. 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规定: 负有举 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 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 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 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根据上述 司法解释规定,结合借贷金额、 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 交易习惯等事实和因素,甲没有 就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完成行为 意义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证明责 任,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本案的处理思路可简要 概括为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 在 .当乙否认双方存在民间借 贷关系时,由于没有发生的事实 属于消极事实,一般无法积极举 证,故乙只需就没有收到相应借 款作出合理说明即可.此时,并 不能要求乙就此承担举证证明责 任,反而应当由甲承担借款合意 及已经实际给付的举证证明责 任.当甲不能提供证据排除合理 怀疑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 果.这种审理思路也得到了审判 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总之,民 间借贷案件事实发生非常复杂, 尤其在当前严厉打击套路贷、虚 假诉讼的背景下,更应当加强对 借贷起因、出借能力、款项交付 时间、地点及交付形式等因素的 审查,综合考虑债权人、债务人 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等因素, 运用好举证责任分配及逻辑推理 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 明力及证明力大小进行全面判 断,以减少司法任意性,维护司 法一致性、连续性.
五、本案从举证责任角度切 入,当甲举证不能时,判决驳回 其诉讼请求.在司法实践中,还 存在一种情况:当乙提供了充分 证据证明甲不是债权人时,是判 决驳回诉讼请求还是驳回起诉 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关于起 诉条件的规定,原告必须与本案 有直接利害关系.就民间借贷而 言,这里的 直接利害关系 就是指与该债 权具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关系,即原告必须是 对该民间借贷享有债权的出借人、受让人、 受赠人、代位权人或继承人.当原告不是债 权的出借人、受让人、受赠人、代位权人或 继承人时,就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人民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 刘刚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未有出借人的借条纠纷证明责任分析侯峰(曾用名: 侯金强): 本院受理原告乔小婧诉 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 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 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 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 上午9时在本院东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枣庄翔宏纺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