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4-09-05 |
8 预案二: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预案 各位股东: 我代表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各位股东介绍《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预案》 ,请予以审议. 本公司2007年4月18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截至2007年9月20日止发行工作完成,募集资金到位.现将该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2007年7 月13日证监发行字[2007]183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以 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30元. 该次发行的认方式分为资产认购和现金认购两部分. 其中:
1 、 以资产认购股份共计30,000 万股(即认购出资9,000,000,000.00元),具体为:向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 中船集团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4,725,690股,收购其 持有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66.66%的股权、中船澄西船舶修造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广州中船远航文冲船舶工程有限公司54%的 股权;
向宝钢集团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各发行人民币普通 中国船舶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9 股32,637,155股,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各16.67% 的股权. 截至2007年9月20日止,本公司已收到中船集团、宝钢集团公司 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分别认缴的新增定向募集注册资本 234,725,690股、32,637,155股和32,637,15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的出资, 出资方式为中船集团以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66.66% 的股权、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广州中船远航文 冲船舶工程有限公司54%的股权;
宝钢集团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分别以其各自持有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各16.67%的股 权出资.上述股权业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中 企华评报字[2007]第064号资产评估报告,并于2007年6月11日经国 务院国资委以[2007]518 号文核准,相应的股权评估价值为9,314,279,530.00元.根据本公司与中船集团、宝钢集团公司和上海 电气(集团)总公司签订的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评估价超过中船 集团、宝钢集团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上述股权认缴出资 额9,000,000,000.00元的部分即314,279,530.00元由本公司以募集 资金收购.
2、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