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4-09-15 |
(六)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锦天城律师出具了本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锦天城律师为本次发行上市累计工作时间约 为770 小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5-2-6 释义 除非本律师工作报告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锦天城 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工作报告 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
《法律意见》 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 ;
发行人 指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有限 指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宁波东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宁波 东方线缆有限公司. 宁波东方电缆有限公司 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由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前的名称,其于
1998 年10 月22 日设立时使 用的名称为 宁波东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 ,后于
1999 年11 月19 日变更名称为 宁波东方线缆有限公司 ,2004 年12 月8日名称变更为 宁波东方电缆有限 公司 ;
江西东方 指江西东方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现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海缆研究院 指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宁波东方光电海缆科技有 限公司、宁波东方电工有限公司. 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于2007 年2月14 日设立时使用名称为 宁波东方光电海缆科技有限公司 ,后于
2007 年4月26 日,变更名称为 宁波东方电工有限公司 ,2008 年12 月9日,名称变更 为 宁波海缆研究院有限公司 ,现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东方集团 指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华夏投资 指宁波华夏投科技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大永润投资 指舟山市大永润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赣源投资 指江西赣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5-2-7 民意投资 指宁波市鄞州民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曾经系发行人的股东;
隆鑫投资 指宁波隆鑫投资有限公司,曾经系发行人的股东;
宁波工投 指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明珠电工 指宁波东方明珠电工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控制的公司;
宁波阿凡达 指宁波阿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金帆投资 指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沃美投资 指沃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大金通信 指大金通信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东方导线 指宁波东方导线科技有限公司;
福利企业协会 指宁波市北仑区福利企业协会;
福利工业管理处 指宁波市北仑区福利工业管理处;
明珠彩印厂 指宁波市北仑明珠彩印厂;
北仑东方有限 指宁波北仑东方电缆材料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8 年12 月29 日通过,2004 年8月28 日修正,2005 年10 月27 日修订;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 年12 月29 日通过、1999 年12 月25 日修正、2004 年8月28 日修正,2005 年10 月27 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