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4-09-29 |
(3)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或其实验室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计量认证 CMAF 或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食品计 量认证 CMAF 或CMA 及完整的后附表);
(5)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根据汕 检会[2013]1 号文规定)如果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 开通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 章(原件或下载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 路8号1807 室),经审核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工作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2:00-5:00 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资格第
4 点资质证明材料(食品计量认证 CMAF 或CMA 及完整的后附表) (复印件加盖公章) ;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间需在有效期内,原件现场核查);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6月27 日至
2018 年7月3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7月18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
8 号1807 室;
递交时间:2018 年7月18 日9时30 分至
10 时00 分;
十、开标时间:2018 年7月18 日10 时00 分;
十
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
8 号1807 室;
十
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2018 年6月27 日至
2018 年7月3日止. 十
三、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一:人民币 20000.00 元,包二:人民币 18000.00 元,投标人必须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 何成本或费用. 十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
8 号1807 室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招标编号: GZSKST18-A031
5 联系人:陈工 联系
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20-87279975;
邮编:515100;
开户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保证金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华山路支行;
帐号:693
816 35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小姐 联系
电话:0754-8898561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
电话:0754-87123068 附表一:2017 年检验项目最高限价表 附表二:检验项目响应表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6月26 日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招标编号: GZSKST18-A031
6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