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4-09-2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6111 号1幢411 室)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www.sse.com.cn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存在疑问,应咨询自已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 风险因素 章 节的全文.

(一)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事宜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521,479,104 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5,800 万股流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579,479,104 股,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

1、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海、马秀 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 事长王耀海、总经理马秀慧另外承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其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并且在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2、公司股东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海洋基石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 海歌斐彩虹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昆山歌斐谨弘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昆山歌斐谨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德宝股权投资(昆山)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绍兴世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蒋志虎、马伟进、马志伟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安徽恺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前身为上海恺明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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