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4-09-29 |
7、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 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公司可以在年度中期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9、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由公司董事会依职权制订 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公司监事依职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制订利 润分配政策草案的事项可以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拟修改的利润 分配政策草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1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价稳定预案 如果本次发行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 (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
30 日内实 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 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 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A.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 》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B.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 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 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C.在实施过程中,若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公 司可以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A.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 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B.在实施过程中,若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事宜.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A. 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任职、 具有劳动关系的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 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