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4-10-12 |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
30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6
第一节 通知
36
第二节 公告
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0 第十二章 附则.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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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 , 取得企业法人 营业执 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为320582000046062.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5月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会 )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 于2011 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晨新路
19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4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
2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依法经营,按照国际惯例和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方式运作, 使企业获得稳步而快速、健康的发展, 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为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发动机制造、销售(汽车发动机再制造 油改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