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4-10-22 |
5 个交易日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 ,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8 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单次不低于其在公司上市后 担任董事、 高管职务期间从公司处领取的现金分红累计额及上一会计年度其从发 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之和的 20%, 单一年度不超过其在公司上市后担任 董事、 高管职务期间从公司处领取的现金分红累计额及上一会计年度其从发行人 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之和的 50%. 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 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 应承诺.
(四)未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1、公司应实施而未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将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 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单一会 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的标 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2、控股股东应实施而未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将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将在 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 东分红,同时其拥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3、 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应实施而未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2-9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将在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及领取薪酬, 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 面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公司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