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10-22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9: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6、出席对象: (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2日. 截止 2014年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 《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 《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 《 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 《 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2、审议 《 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杨学桐先生、尚福山先生、何力民女士、吴旭仕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须在2014年5月27日下午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 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4年5月26日―5月27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杨凯 联系
电话:0575-87387320 联系传真:0575-80708938 邮编:3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