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10-22 |
002647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人)对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 《 审计报告》 ( 天健审 〔 2014〕3988号). 强调事项
(一) 为: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其他 重要事项
(一)、
(二)所述,同受宏磊股份控股股东控制的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身并通过上海砚凯金属材 料有限公司和浙江省诸暨市宏磊建材厂等2013年度累计占用公司资金83,300.65万元,期末占用余额为10,917.00万元. 上述违规行为,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和13.3.2条款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行其他 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已出具 《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在 《 专项说明》中拟定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解决方案. 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承诺函》,承诺努力 筹措资金,以现金方式在一个月内还清资金占用款及占用期间利息,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具体措施详见 公司2014-029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9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 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人)对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宏磊股份 或 公司 ) 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天健审〔 2014〕3988号). 强调 事项段内容如下:
(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
(二)所述,同受宏磊股份控股股东控制的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自身并通过上海砚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省诸暨市宏磊建材厂等2013年度累计占用公司资金83,300.65 万元,期末占用余额为10,917.00万元.
(二)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其他重要事项
(三)所述,宏磊股份 2013年12月31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中包括于2013年12月24日至31日间收到的上海誉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汇入的货款及往来款22,430.01万元,2014年1月2日至8日宏 磊股份已将其中的22,429.83万元以汇款的方式支付给上海永芝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三)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其他重要事项
(四)、
(五)所述,宏磊股份2013年度铜材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增长,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项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占资产总额的46.55%,余额较大;
受 限制资产为8.8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3.29%,资产受限比例较大.
二、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 解和认可. ( 一)强调事项 ( 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在当前宏观经济的大背景下,内需不足、外需疲软、房地产低迷,区域民营企业间 互保链 危机持续发酵,公 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