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4-11-06 |
一、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