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4-11-19 |
3、股权转让前后股东名称、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如下表:单位:元 股东名称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 例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0 0 53,086,261.56 19.36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三团 130,655,621.22 47.653% 99,163,199.40 36.167%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86,746,772.47 31.639% 依据相关规定拟以招拍挂 的方式出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7,316,786.22 17.258% 33,607,739.64 12.258% 新疆伊犁宏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576,958.63 0.575% 1,576,958.63 0.57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振兴总厂 1,576,958.63 0.575%
0 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五团 1,576,958.63 0.575%
0 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三团 946,175.18 0.345%
0 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六团 946,175.18 0.345%
0 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七团 946,175.18 0.345%
0 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八团 946,175.18 0.345%
0 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九团 946,175.18 0.345%
0 0 合计 274,180,931.70 100% 274,180,931.70 100% 说明:上表中股东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材集 团有限公司, 股东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将依据国家有关规 定拟以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出售.
3、协议各方约定,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3 年4月20 日出具 的《伊犁南岗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科华评报字【2013】第031 号)评估基准 日为基准,青松建化按评估报告列明的范围享有并承担南岗集团的股东权益,评 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南岗集团发生的资产损益由重组后的公司承接.
4、本协议书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且经协议各方履行各自的决策程序后方 可生效.
五、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制定了逐步退出与公司主业不相关产业的战略目标,集中有限 的财力、物力、人力资源发展主业.考虑公司对跨行业水泥产业的管理难度,为 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决定逐步收回投资资金用于主业的发展.此次交易公司 预计获得的收益为 1,574.76 万元, 会对公司
2013 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一 定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伊犁南岗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2、董事会决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