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4-11-20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表 决权,依据《公司法》 、 《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有关提案. 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 加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 一次表决为准.
二、本次大会所需表决的第
11 项议案《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系涉及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本次大会所需表决的第
8 项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 (2019-2021 年) 股东回报规划》 、 第14 项议案《公司关于修改的议案》 、第15 项议案《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 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第16 项议案 《公司关于全资子 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第17 项议案 《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 第18 项议案 《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属于股东 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他各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四、议案的表决投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 表决结果,由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秘书处
2019 年4月23 日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蔡小庆先生
2019 年4月23 日 议题 报告人
一、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蔡小庆
二、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王孝国
三、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总会计师田明
四、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会计师田明
五、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书面报告)
六、审议《公司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总经理俞洋
七、审议《公司关于支付
2018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董事总经理俞洋
八、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董事会秘书胡之奎
九、审议《公司关于
2019 年度申请债务融资的议案》 总会计师田明
十、审议《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议案》 总会计师田明 十
一、审议《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胡之奎 十
二、审议《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胡之奎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