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4-12-13 |
第一份许可费每月14,500港元 (期间自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起至二零一六年 十一月十五日止) ,另一份每月18,800港元 (期间自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七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及第三份每月20,000港元 (期间自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起至二零 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
所有费用均不包括差饷、地租、管理费及其他开支. 该物业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应占之税前及 税后之净利润分别为约5,952,000港元及5,975,000港元. 进行出售之理由、裨益及影响 董事认为出售为变现本集团於该物业之投资之良机.出售所得款项净额约 377,180,000港元将用作偿还卖方之银行贷款及集团内部间贷款.其亦将为如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之公布披露之卖方之附属公司进行之物业收购提供资 金.所得款项净额之余额将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因此,出售将使本集团减少 其借款及增加其营运资金,以及将改善资金流动性及加强本集团之整体财务状况. 该物业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为270,000,000港元.出售之代价 382,000,000港元相当於超过该物业之账面值112,000,000港元,经计及有关出售之估计 费用后,预计於完成出售时本集团将产生之收益为约107,180,000港元. 董事会函件C7C於出售完成后对本集团之财务影响预期将为(i)非流动资产减少约270,000,000港元(即该物业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 ;
(ii)於动用出售之净值所得款项 净额以偿还若干银行贷款后,银行借贷减少约150,000,000港元;
(iii)流动资产净值增 加约227,180,000港元 (即代价382,000,000港元减有关出售之估计开支约4,820,000港元 及偿还上述银行贷款150,000,000港元) . 本集团之租金收入每年将减少约7,600,000港元.尽管如此,於偿还上述之银行 贷款后,本集团之财务成本预期每年将减少约3,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如本通函附录二估值报告列示,廖敬棠测计师行 有限公司对该物业之估值为270,000,000港元.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如本通函 附录三估值报告列示,廖敬棠测计师行有限公司对该物业之估值为272,750,000港元. 两次估计价值之差额为2,750,000港元.估计价值上升乃由於该物业须受制於之两份建 筑令於第二份报告编制时已获遵守以待屋宇署之检验. 董事认为,出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除本通函所披露者外,出售将不会对本公司之盈利及资产及负债带来任何重大 影响.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根鲜泄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