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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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105 GB4789.2 大肠菌群 a /CF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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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B4789.3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g ≤150 GB4789.15 a 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的要求不适用于现制现售产品以及含有未熟制的发酵配料或新鲜水果蔬菜的产品. 3.6致病菌 致病菌符合表4要求 表4 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指标 采样方案(按照GB4789.1处理)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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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GB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g 1000CFU/g GB4789.10第二法 3.7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按JJF1070的规定的方法检测.
4 检验规则 4.1 组批 同一批及同一品种原料(配料)、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4.2 抽样 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少 800g(不得少于
8 个独立包装),分成两份,一份为检样,一份 为备检样. 4.3 出厂检验 产品按本标准逐批进行出厂检验且合格,发放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销售.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允许短缺量、菌落总数. 4.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但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当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e、国家相关执法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Q/ZHPC 0001S-2018
6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第
3 要求中 3.3 至3.7 的所有要求. 4.5 判定原则 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