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4-12-29 |
2014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43,528,417.50 元、 918,119,494.00 元和 1,129,130,052.53 元,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82,990.40 元、292,934.56 元和 320,977.68 元,总营业成本分别为202,216,849.11 元、768,069,644.47 元和999,528,066.22 元,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明确,拥有持续的收入、成本等营运记录.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法律意见书
11 的规定编制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并在本次挂牌时将与其他相关申报文件一起披露;
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大信集团股份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 经营》 中列举的在财务、 经营及其他方面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