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5-01-16 |
(二)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条件
1、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至
2022 年12 月31 日作为限制性股份锁定期,激励 对象自获得激励股份之日起,激励对象需持续在新芝生物(包括新芝生物下属企 业)工作五年,激励对象应按新芝生物指定岗位的要求尽心尽力履行职责,若激 励对象不能胜任所任职的工作岗位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新芝生物有权调 整工作岗位或解聘激励对象职务.若激励对象不在新芝生物(包括新芝生物下属 企业)任职,或因岗位调整不再具备被激励条件的,新芝生物有权回购本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计算.
2、2018-2020 年为考核期,业绩指标考核标准为:新芝生物 2018-2020 年三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3.6 亿元.若新芝 生物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业绩指标未达到考核标准要求,新芝生物有 权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回购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具体回购方案由新芝 生物董事会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如因行业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其 他原因导致需对财务业绩指标考核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方案需经新芝生物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
3、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至激励对象持有授予限制性股份期间,如激励对象触 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新芝生物机密、失职、渎职、违反新芝生物有关竞
12 业限制的规定、违反与新芝生物签订的保密/竞业协议、为新芝生物采购物品/确 定外协合作方时受贿、贪污新芝生物公款、侵占新芝生物资金/资产等行为,严重 损害新芝生物利益或声誉,新芝生物有权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就新芝生物因此 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追偿,新芝生物有权按本次授予价格全 部回购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份;
4、2018-2022 年期间,如激励对象因公或者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因公或者 非因公死亡、因退休离职,已授予激励对象的股份,由激励对象或家属选择申请 让新芝生物回购或继续持有.
5、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离职: (1)未满 2018-2020 年考核期离职,已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由新芝生物 强制回购,回购价格为原股份授予价格. (2)已满 2018-2020 年考核期,未满 2018-2022 年股份锁定期,已授予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份,由新芝生物强制回购,回购价格为原股份授予价格. (3)授予激励对象的全部股份满锁定期,由激励对象选择继续持有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