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5-01-2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我县 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在推进 减证便民 行动过程中,既要清理本部门要求服务对象提 供的证明材料,又要清理本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各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及时 研究解决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天柱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8 年第

2 期 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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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工作目标.各乡镇(街道)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做到 工作原则 明确,工作内容明确、主体责任明确 ,精心组织实施.根据法律法规和改革规定做到逐项梳理、 不留死角;

要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举措,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清理规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乡镇(街道) 、各部门于

4 月4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

1 名分管领导、1 名具体负责人报至县 政务服务中心 (详见附件 3) . 联系人: 龙先菊, 联系

电话: 7828896, 报送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各进驻部门清理规范证明材料专项行 动的督促指导,严格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清理规范工作不力,不能按 时限要求和任务范围完成清理任务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在年终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中给予 适当扣分.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 非报即停 原则执行,对隐瞒未报,事后又要 求办事群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或对已经明确取消,又要求办事群众继续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切实追究责任.

(五)加强跟踪评价.各乡镇(街道)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公开群 众反映的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 奇葩证明 等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工作.通过座谈、调研、电话回访、第三方评估、媒体监督、社会评议等方式,适时掌握 减 证便民 行动推进情况.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及时组织开展对 减证便民 行动的跟踪督导. 附件:1.本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清理表(略) 2.本单位对外提供的证明材料清理表(略) 3.天柱县 XXXX 减证便民 行动联络人员名单(略) -

5 - 天府办发〔2018〕28 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柱县县城 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天柱县县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 年4月13 日 天柱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8 年第

2 期 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6 - 天柱县县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为推进天柱县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做好改造范围内土地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 实现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0 号)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 《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37 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财综〔2015〕57 号) 、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 例》 、 《天柱县城总体规划 2011-2030》 、 《天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结合天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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