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1-27 |
(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 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 但投资者在
2013 年5月23 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 式设置,自2013 年5月24 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 ( 申)购的其他基金产 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 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 基金份额. 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 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 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 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 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 若投资者向 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 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 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 ( 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 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 本公司承 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 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 年06 月15 日 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6月重要提示本基金经
2014 年7月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 关于核准鹏华先进 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 [2014]792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4 年11 月4日生效,基金管 理人 于该日 起正式 开始 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 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投资人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 险承受 能力 ,理性判 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 系统性 风险 、 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 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