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5-02-06 |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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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7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20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0 第 3页,共39页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汕尾市医疗废物集 中处置中心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汕尾市人民政府审批并进入广东省 PPP 项目库,具备采购 社会资本的条件,本次准备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社会资本.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 构)受招标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特邀请有意向承担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0877-19GZTP01H023
2、项目名称: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汕尾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5、招标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6、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处理规模: 2条处理能力为7t/d的医疗废物焚烧线. (2)处理工艺:采用立式热解气化炉工艺. (3)配套设施:包含进料系统、 热解气化焚烧炉、 燃烧空气系统及辅助燃烧系统、 余热锅炉系统、 烟气净化系统、残渣处理系统等主体设备以及相配套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压缩空气 站系统、软化水系统等配套设施的技术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和其他相关服务. 第 4页,共39页 本项目的投资运营模式拟采用的BOO(建设-拥有-运营)的方式.1年建设期,25年运营期.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经营权终止,项目公司无需移交项目资产,项目所有权益全部归属项 目公司所有.合作区域范围内后续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享有在合法合规范围内被优先选择的权 利.
二、采购需求 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拟由汕尾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招选的特许经营投资人自行成 立项目公司,在26年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 本项目建设2条处理能力为≥7t/d的医疗废物焚烧线及配套设施,运营内容是对汕尾市及 其下辖各县(市、区)所有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对汕尾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 心工程的管理运营.具体模式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
1、由汕尾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招标人,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 司.
2、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与服务区使用者或单位签订《服务 协议》.
3、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在项目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及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收费 政策(指涉及物价部门管理范围的)对使用人或单位进行收费.汕尾市人民政府按照服务区建设及设施 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经营权终止,项目公司无需移交项目资产,项目 所有权益全部归属项目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