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5-02-07 |
. .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中,对公司收购地下电站资产作出了原则安排,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公司在三峡地下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前出售给公司, 公司承诺购买 地下电站资产. 三峡地下电站资产包括
6 台单机容量
70 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及对应 的公共设施、专用设备,拟分两批评估、两次收购.公司本次收购的 是地下电站第一批资产,主要包括
30 号、31 号、32 号机组以及地下 电站厂房、500KV 升压站、6 台机组对应水工专用设备等已完建公共 设施及专用设备. 本次收购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的核准,经核准的资产评估值为 763,597.23 万元,交易价格确定为 763,597.23 万元. 本次收购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收购时,关联董事曹广晶、陈飞、杨清、 林初学、 毕亚雄回避了表决. 本次收购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作为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收购是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避免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收购的出售方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收购方为中国长江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收购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峡地下电站资产总体分为三部分: (1)2011 年首批投产的机 组:30 号机组、31 号机组、32 号机组;
(2)公共设施及专用设备: 地下电站厂房、500KV 升压站、6 台机组对应水工专用设备、升压变 电设备、电站公用系统等;
(3)2012 年第二批投产的机组:27 号机 组、28 号机组、29 号机组等. 公司拟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在地下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 前通过协议对地下电站收购作出整体安排. 根据地下电站的实际建设 进度,地下电站资产拟分两批评估、两次收购.第一批资产,主要包 括2011 年投产的
3 台机组,已经完建的公共设施及专用设备;
第二 批资产,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