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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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客观评价. 【会计师回复】 :本次审计不存在上述问题.质量控制复核时,事务所按照 《项目质量控制及复核管理办法》 ,已委派具有适当专业胜任能力的执业人员对 业务项目实施业务复核工作.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具备复核具体业务所需要的足 够、适当的技术专长、经验和权限,并且能够独立、客观地实施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
2、会计监管关注事项 在会计监管工作中,应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制定了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的质量控制制度,并在具体项目中严格执行.具体包括: (1)在业务承接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应将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项目 分类为高风险业务,重点针对以下方面考虑是否承接: ①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历史沿革、所处行 业、主要业务模式、主要财务数据分析、内部控制情况、管理层诚信情况等. 【会计师回复】 :通过调查被审计单位的诚信,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进 行了充分了解,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历史沿革、所处行业、主要业务模式、主 要财务数据分析、内部控制情况、管理层诚信情况等;
同时,评价本所的执业 能力、评价本所及其人员的独立性;
项目承接人员在调查、分析客户的财务状 况及其经营风险的基础上,对客户的风险级别评估为 A 级高风险业务;
并判断 项目收费合理. ②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拥有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的人员来执 行审计业务. 【会计师回复】 :本次审计的现场已委派拥有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和必要素 质的人员来执行审计业务. (2)是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以书面方式同 意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其询问作出充分答复.基于合理、具体的原则,后任注册 会计师应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是否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 面的问题;
与管理层是否存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的意见分歧;
是否存在 管理层舞弊、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原因.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对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答复进行评价,并根据答复 北京中恒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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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情况考虑是否接受委托. 【会计师回复】 :本次审计不存在上述问题.公司为初次申报新三板,未变 更过会计师事务所. (3)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项目执行质量控制复核,委派 具有胜任能力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及时介入,结合行业 特点、行业报告期内基本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 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是否适当. 【会计师回复】 :本次审计已委派具有胜任能力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包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经理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两个 级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经理对项目组实施的内部复核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各级 复核程序均已得到了满意的执行;
对项目组业务独立性作出的评价进行复核, 确认该评价是恰当的;
对项目组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 措施进行复核,确认项目组作出的判断和应对措施是恰当的;
对项目组作出的 重大判断,包括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进行复核,确认这些判断恰当合 理;